夏冰洋只把纪征留字那张撕下来,叠好放在衬衫胸前口袋,埋头缓片刻,问栾云凤:“718路段原来是不是有间配电房?”
保存下来。喏,就是这本。”
夏冰洋蹲下去,接住那本已经发黄日历,拿在手里感到异常沉重。
“你往后翻,折角那页被他写字。”
夏冰洋翻到折角那页,看到纪征笔记在泛黄纸上写着——在718配电房等你,纪征留。
而这张日历日期,就是2012年7月17号。纪征在日期后面写下留字详细时间——早上8点12分。
也就是说,六年前今天,四个小时前,纪征如约到海强干货店,让栾云凤证实他存在,且在日历上留下自己笔记。
‘人证’和‘物证’俱全,现在夏冰洋没有理由再去质疑纪征所言真假。
纪征真在六年前。
“这多年都快把这件事忘,你就是他等人?那你把东西拿走吧。”
栾云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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