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基本同构,上级领导下级。原则上,上级对下级各项工作都有最终决策权,可以推翻下级所有决定。但上级不可能掌握和处理所有信息,所以很多事务实际上由下级全权处理。即使上级想干预,常常也不得不依赖下级提供信息。比如上级视察工作,都要听取下级汇报,内容是否可靠,上级不见得知道。如果上级没有独立信息来源,就可能被下级牵着鼻子走。
所以上级虽然名义上有最终决定权,拥有“形式权威”,但由于信息复杂、不易处理,下级实际上自主性很大,拥有“实际权威”。维护两类权威平衡是z.府有效运作关键。若下级有明显信息优势,且承担主要后果,那就该自主决策。若下级虽有信息优势,但决策后果对上级很重要,上级就可能多干预。但上级干预可能会降低下级工作积极性,结果不定对上级更有利。(22)
以国企改革为例。家国企该由哪级z.府来监管?该是央企、省属国企,还是市属国企?虽然z.府名义上既管辖本级国企,也管辖下级国企,但下级国企实际上主要由下级z.府管辖。在国企分级改革中,获取信息难易程度是重要影响因素。如果企业离上级z.府很远,交通不便,且企业间差异又很大,上级z.府就很难有效处理相关信息,所以更可能下放管辖权。但如果企业有战略意义,对上级很重要,那无论地理位置如何,都由上级管辖。(23)
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干预”和“下级自主”之间,没有黑白分明区别,是个程度问题。工作总要下级来做,不可能没有点自主性;下级也总要接受上级监督和评价,不可能完全不理上级意见。但无论如何,信息优势始终是权力运作关键要素。下级通常有信息优势,所以如果下级想办某件事,只要上级不明确反对,般都能办,即使上级反对也可以变通着干,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如果下级不想办某事,就可以拖拖,或者干脆把皮球踢给上级,频繁请示,让没有信息优势上级来面对决策困难和风险,最终很可能就不之。即使是上级明确交代事情,如果下级不想办,那办事效果也会有很大弹性,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实际权威来自信息优势,这逻辑也适用于单位内部。单位领导虽有形式权威和最终决策权,但具体工作大都要求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专职办事人员实际权力很大。比如古代官和吏,区别很大。唐朝以后,“官”基本都是科举出身读书人,下派到地方任职几年,大多根本不熟悉地方事务,所以日常工作主要依靠当地“吏”。这些生于斯长于斯吏,实际权力大得很,是地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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