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改革前农村税费负担,大概可以分为“税”“费”“工”三类。税,即“农业五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涉农契税、耕地占用税。费,即所谓“三提五统”:村集体三项提留费用(村干部管理费、村公积金、村公益金)和乡z.府五项统筹费用(教育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工,就是“两工”: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
出研究(2011)等。
(17)2007年,国重新调整z.府收支预算科目分类,所以没有办法直接比较2007年前后政
府预算内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比例,但无疑是下降。
(18)对新中国成立后土地产权制度演变过程和逻辑有兴趣读者,可以参考本章结尾“扩展阅读”。
(19)虽然法律规定集体土地还可以用于乡镇企业建设,但随着乡镇企业纷纷开始所有制改革,真正乡镇企业越来越少,因此这个规定意义不大。此外,1997年以后实行用地规模和指标审批管理制度,省级z.府自然将紧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分配给省会和城市市区,给到县城用地指标很少,而大部分集体建设土地位于县城。关于这方面更详细介绍,可参考中国人民大学刘守英著作(2018)第八章。本段中用到数字也来自该书。
(20)在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前,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缴纳主要是营业税,百分之百归地方,不用和中央分成,所以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甚至更高。以2013年为例,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和归属地方所得税加起来相当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6%。本段中数字均出自历年《中国税务年鉴》。
(21)详细阐释可参考张五常著作(2017)。
(22)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直到2008年,每年中央转移支付总额都高于地方预算收支缺口,般要高10%—20%。2009年“4万亿”财政金融刺激之后,地方可以通过发债来融资,收支缺口才开始大于中央转移支付(2015年新版预算法之后,省级z.府才可以发债。但在2009年至2014年间,财政部可以代理省级z.府发债)。
(23)对基层财政“悬浮”状态和z.府运转中种种困难,田毅和赵旭著作(2008)以及吴毅著作(2018)中都有生动记录和深刻分析。
(24)2003年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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