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地方财政压力。地方不得不另谋出路,寻找资金来源,轰轰烈烈“土地财政”就此登场。初探土地财政
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地要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先经过征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才可以用于发展工商业或建造住宅(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对此进行改革,详见第三章),所以国有土地价值远远高于农地。为什会有这种城乡割裂土地制度?追根溯源,其实也没有什惊天动地大道理和顶层设计,不过是从1982年宪法开始步步演变成今天这样罢。(18)虽说每步变化都有道理,针对都是当时亟待解决问题,但演变到今天,已经造成巨大城乡差别、飞涨城市房价以及各种棘手问题。202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意见》中,首先提到就是“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而第条改革意见就是打破城乡割裂现状,“建立健全城乡统建设用地市场”。可见政策制定者非常清楚当前制度积弊。第三章会详细讨论相关改革,此处不再赘述。
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国有土地转让决定权和收益都留给地方。当时这部分收益很少。来虽然乡镇企业当时还很兴盛,但它们占用都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是城市土地。二来虽然城市土地使用权当时就可以有偿转让,不必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无偿划拨,但各地为招商引资(尤其是吸引外资),土地转让价格大都非常优惠,“卖地收入”并不多。
1998年发生两件大事,城市土地真正价值才开始显现。第是单位停止福利分房,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房和房地产时代大幕拉开。1997—2002年,城镇住宅新开工面积年均增速为26%,五年增长近4倍。第二是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基本上锁死农村集体土地非农建设通道,规定农地要想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征地后变成国有土地,这也就确立城市z.府对土地建设垄断权力。(19)
1999年和2000年这两年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并不高(图2-4),因为尚未普遍实行土地“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当时土地转让过程相当不透明,基本靠开发商各显神通。比如有些开发商趁着国有企业改革,拿到企业出让土地,再从城市规划部门取得开发许可,只需支付国家规定少量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搞房地产开发。这是个转手就能发家致富买卖,其中腐败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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