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
“你看上去不摇滚。”时烨说,“你其实比较适合唱流行。”
盛夏撇嘴:“哦,因为没耳洞没纹身没皮裤,看上去就不摇滚,就不能喜欢摇滚?”
“是说摇滚感觉。”时烨摇头,“你有点柔。”
“第次有人这样说。”盛夏有点意外,“同学都说很高冷。”
过会儿盛夏把床边立着凉席展开铺到钢琴脚下,他们就坐在上面,有搭没搭地喝第二瓶梅子酒。
时烨越喝眼睛越亮,血也慢慢热。
深夜,酒精,烟草。
他躺在凉席上,听着自己心跳。
有时候时烨希望自己能够被理解,有时候又觉得似乎没有必要。音乐有时候填补他,有时候也会谋杀他,有时候是慰藉,有时候是毒药。
解时烨音乐罢。
“但你不会成为,你是你自己。”时烨表情像是有些厌烦,“模仿别人不可能成功,你要记住这个。”
盛夏想是,不想成功,成为你不好吗。
他有些失落,就摸着琴键说:“时烨老师,真很喜欢你。”
这话听得时烨心里狠狠跳,他甚至确认次,“你说什?”
时烨扭下手腕,盛夏看到时烨肩胛形状凸出来。富有成熟男性味道身体和少年身体不太样,时烨随便做个动作盛夏都觉得很好看,很有力量感,像头随时都会扑起来把你撕碎野豹。
和盛夏过往在手机里看到那个时烨无缝重合。他表情总是冷冰冰,带着勃发不屑顾。他英俊,高挑,快米九身高,是内地数数二吉他手,从underground走出来天才,是最耀眼明亮乐队之星。
每次喝酒时烨都会有种散落迷失感,在夜晚和自己对话时候他会觉得茫然……时烨似乎只是他扮演个角色,个符号,段故事,那并不是真正他自己。
“为什喜欢摇滚?”
这刻他觉得有人能听自己说话很好。
盛夏盘腿坐在时烨边上,答得有些慢:“喜欢样东西理由没那复杂,就是单纯觉得好。小时候,不太合群,小地方能玩东西也少,就玩乐器。还记得开始妈给买个葫芦丝,那会儿才上幼儿园,别小朋友在边上打弹珠,就在旁边学着吹彩云之南。”
盛夏浑身发热。不知道是酒让身体滚烫,还是发烧,或者是天气,也可能有别。
“说很喜欢你。”盛夏语气笃定,“很久。”
时烨皱眉,随即才笑下:“你喝醉。”
盛夏只是嘟囔着反驳句:“没有。”
悲哀是,他们此刻所意会到,不是同种意义上喜欢。
他们喝光那瓶威士忌,醉没醉,谁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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