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做什?”唐蕴不解地笑笑,“要给转咨询费呀?这点小事情就算。”
匡延赫放下纸杯,看眼手机,好整以暇道:“外卖到,放在前台,麻烦唐律师帮拿下。”
唐蕴无语:“那个不叫前台,叫接警处,再说你伤不是手吗,怎腿也走不动?”
“看到警察就害怕。”
“平时没少做亏心事儿吧?”
唐蕴说:“背后不是还有万晟吗?你以为他们自作主张到你们活动现场发传单啊?”
“那倒也是。”闫楚转头询问匡延赫意思。
匡延赫只想叫个外卖吃,他今早睡过头,为赶今天活动,连早饭都还没来得及吃。
“那就协商吧。”
由于匡延赫和闫楚都不想再见到那三个蠢货,协商事情就交给唐蕴去办,好在带头闹事那个人也是总监级别,并不差钱,愿意在赔偿汽车维修费基础上,再加五万,并保证今后不会再扰乱公共秩序。
法官也不太可能会判赔。”
其实是不可能判赔,只是身为律师永远不能把话说太绝对。
“那他们这种寻衅滋事行为是不是要坐牢啊?”闫楚比较关心还是这个。
目前,警方只是受理案件,并未立案,因为这属于小型刑事案件,中间会给予双方协商空间,协调不成,才会正式立案,再取证,结案,移交给检察院,至于是否起诉,就看检察院如何认定。
绝大多数小型案件其实都是由双方协调解决,这样也是为节约司法资源,公检法系统里人员储备就那多,屁大点事儿移交上去,简直就像是往热搜榜上塞某某明星今天吃猪肉馅儿饺子词条,实在太没意思。
嘴上这说,但唐蕴还是乖乖地出去帮匡延赫拿外卖。
外卖单上备注“麻烦老板送把叉子”,但不知道是店里没有还是店主没留心看备注,送来还是筷子和把调羹。
匡延赫点是份生煎
唐蕴带着这个消息回到刚才房间,闫楚和民警都不见,只剩下匡延赫个人坐在窗边悠闲地喝茶。
“他们人呢?”
“回去。”
“那怎把你落下?”
“在等你。”
另外,根据唐蕴经验,这案件肯定是定故意毁坏财物罪而非寻衅滋事,因为寻衅滋事构成要件中还有条是:导致被害人轻伤。
闫楚这活灵活现精神气,显然不在轻伤范畴,撑死属于轻微伤,匡延赫脸上伤也不是那几个人直接导致,所以只能定故意毁坏财物。
这种罪名话,只要对方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顶多判个拘役,关几天就出来。
于是唐蕴建议闫楚他们协商解决,这样还能多要点钱。
“关键是他们有钱赔吗?”闫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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