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勒里斯斯文文地插口说道,“莫尔斯太太去过,爸爸。你把她忘啦。记得韦利曾说,她承认自己有个习惯,喜欢在每天下午去墓地在死人头上散步。”“不错,”佩珀说,“可是她口咬定从未在夜间去过。无论如何,地方检察官,所有这些住户都是教堂里教区民,诺克斯当然不在其内,他也根本不算是这里住户。”“他是个天主教徒,”探长大声说,“属于西区有气派大教堂。”“这说,倒想起来。诺克斯在哪儿?”地方检察官问道。“嗯,他今天早上离开本市,也不晓得他究竟到哪儿去,”老探长说,“已派托马斯去搞张搜查证——们不能干等着诺克斯回来,决心要搜搜他那所位于卡基斯家隔壁空房子。”“地方检察官知道吧,”佩珀解释说,“探长有个想法,认为格里姆肖尸体在葬礼之后埋进卡基斯棺材以前,可能直藏匿在诺克斯那所空房子里。”“想得对,老兄。”“不管怎说,”佩珀继续讲下去,“诺克斯秘书坚决不肯透露这位大亨行踪,所以们必须搞到搜查证才行。”“这也可能并不重要,”探长发表自己见解,“可是得削尖脑袋,总不能白白放过任何机会呀。”“真是绝妙principiooperandi[1]。”埃勒里咯咯笑着说道。他父亲绷紧脸,非常阴沉、不以为然地望着他。“你——你自以为很不起吧,”他有气无力地说,“好吧……诸位,请注意。关于那所空房子,们还存在个问题。们至今还摸不透格里姆肖是什时候被干掉——究竟死有多久。反正,尸体解剖总能够得出个准确结论来。从目前来讲,们只能立足于推算。假定卡基斯死在格里姆肖被杀以前吧,那就肯定意味着——从们发现尸体地点来考虑——凶手是事先计划好要把格里姆肖埋藏到卡基斯棺材里去。明白意思吗?如果是这样话,那,这所空房子就是个好地方,使凶手得以把格里姆肖尸体保存到卡基斯下葬之后,再找机会利用已经下葬棺材。”“对,不过也可以从另个角度来看问题,老兄,”桑普森持有异议,“在没有尸体解剖报告情况下,假定卡基斯是死在格里姆肖被杀以后,也是同样站得住脚。这就意味着凶手事先无从预料卡基斯会突然死亡,也无法知道将有这个机会可以把被害人埋进卡基斯棺材,因此,这个尸体必定藏在杀害现场——而们没有理由认定格里姆肖是在隔壁空房子里被就地杀害。所以,无论如何,认为,不确定格里姆肖死多久,那随便们怎样推敲都是无济于事。”“你意思是说,”佩珀深思着,“假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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