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决不会在必不可少触碰之外再多费手脚。穿出到房间外边子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它掉落在墙壁上厚厚挂毯之中。就这样,阴错阳差,佩珀在离去之时又做个合乎逻辑动作——几乎是出于凶手本能:他把门关上。他万万想不到这来竟枉费自己全部心机。“几乎有两星期之久,大家对斯隆是凶手说法深信不疑——看起来,好像是凶手知道事已败露,就死之。佩珀认为现在已无后顾之忧,可以从诺克斯先生手中把画偷过来;由于这时警方已经圆满地结案,所以他偷诺克斯先生藏画初衷,肯定不是想要借此造成诺克斯先生是凶手假象,而是旨在造成这样种印象:诺克斯先生为避免把达·芬奇作品交还博物馆而自偷盗。却不料跳出苏伊查,他提供证词把斯隆z.sha之说推翻,并且搞得人尽皆知,佩珀晓得警方仍在缉捕凶手。何不把诺克斯先生既当作自偷藏画窃贼,又当作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凶手呢?佩珀失着之处——但这并非他算计错——就在于他满以为诺克斯先生在推理上有成为凶手可能。要是诺克斯先生不曾把千块钱票子事儿告诉话,情况本来会如他所料——虽然动机很难讲得通——诺克斯先生来告诉那件事时,甚至没有想到要把这事向父亲汇报——因为那时斯隆z.sha之说早已成为定论。于是佩珀放心大胆地把诺克斯先生构陷为凶手和窃贼,没想到最终会被看出破绽——虽然起先并不知道就是他。然而,到第二封信暗示其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时,由于确知诺克斯先生是清白,所以认定第二封信是设计陷害,并且通过演绎推理,看出佩珀本人就是罪犯,对这点刚才已经讲过。”“喂,孩子,”探长第次开口说话,“喝口茶吧。润润嗓子。你肩膀感觉怎样?”“还好……现在你们可以懂得为什第封恐吓信必须在外面写,从而也就懂得这个答案何以会指向佩珀。佩珀当时无法冠冕堂皇地长时间在诺克斯家停留,来找出藏画所在并且写出第二封信;但是他通过第封信,使自己能以探员身份进驻这所房子。桑普森,请你回忆下吧,这是他自己向你建议;这又在佩珀犯罪天平上,增添个小筹码。“用诺克斯先生自己打字机打出第二封信,是佩珀虚构陷害倒数第二个步骤。最后个步骤,当然就是偷画。佩珀进驻那所房子那段时间,他直在搜寻这幅画。不消说,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有两幅同样画存在。他发现陈列室墙壁上活络镶板后,就把画偷到手,私下夹带出来,藏在第五十四大街诺克斯空房子中——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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