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头上长了好几个水泡,有的破了有的没破,看起来惨不忍睹。
尤其是脚后跟,在刚才那场激烈的运动中,没注意又跟床单擦着碰着了,在雪白的床单上留下好几道血渍。
“你怎么那么傻啊,脚疼为什么不说?”顾砚不满的皱着眉,神色间尽是心疼。
可沈栖却满不在乎的笑着说:“没事,我不觉得疼。”
……
顾砚去过他现在住的那个公寓,距离这里大约十一二公里,走路过来的话怎么都得两个多小时,他踩得又是塑料拖鞋,难怪脚背都磨破了……
顾砚的视线又不自觉的落到了对方的脚背上,但那个地方现在已经被拖鞋鞋面给遮挡住了,只依稀看得见一两点血渍。
沈栖向来是个很能忍的人,顾砚又想起那一年他们去爬山的事情。
那是两人交往之后的第一次外出旅游,沈栖显得很兴奋,提前一周买了新球鞋和各种吃的喝的,还买了两顶同款不同色的情侣鸭舌帽。
山里风光秀丽,一步一行皆是景,他们拍了能有上百张照片,还不包括大灯泡唐衍给他们拍糊的那些。
次次屁股着地跌了回去。
两个人一个不打算求助,另一个没打算伸出援手,像是默契的在同谁较着劲。
紧接着顾砚瞥到了对方磨破了皮的脚背,两个脚都有,很红的一大块,破皮的地方因为反复摩擦变得有些血肉模糊,隐隐的往外渗着血珠。
刚才没留意,这会儿才发现大脚趾上还起了个很大的水泡,也是被拖鞋磨出来的。
他冷淡的表情有所松动,揉了揉眉心把沈栖从地上拉了起来:“你到底、想干什么?”
哪怕到了今天,顾砚还能记起自己当时的心情,既心疼又生气
爬到山顶时整赶上太阳落山,两人便在落日的余晖中拥抱接吻,朝着大山深处大声呐喊:
“我爱你,一辈子都爱你!”
晚上住的是山间民宿,房门一开,还没来得及开灯,顾砚就把沈栖压在门上亲,亲着亲着就一发不可收拾,直接在门口来了一发。
完事之后顾砚食髓知味,托着沈栖的屁股一路走到床边,又把人摁在床上来了一发,自己那东西从始至终没从沈栖身体里出去过。
等他终于吃够了才开灯抱着沈栖去清理,也是直到那时候他才发现沈栖脚后跟被磨破了皮。
这话已经不是顾砚第一次问,却没有一次能得到满意的答案。原来他是真的不懂沈栖,从前那些他以为的了解不过是自欺欺人。
沈栖嗫嚅着唇,小声道:“我出来、出来扔垃圾,忘记带……钥匙了……”
闻言,顾砚陡然压紧了眉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遍,似是在思忖这句话的可信度。
“那你怎么过来的?”
“走过来的……”说话间沈栖又勾了勾脚趾,略显的局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