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江新停感到桌下鞋尖被程思稷顶到,西裤棱角轻轻蹭过他光裸脚腕。
江新停笑意消失,猛地收腿,动作太大以至于带动椅子向后移动寸,在地板上发出刺耳声音。
“抱歉,空间有限。”程思稷将对方惊慌失措尽收眼底,又提出富有建设性整改意见,“觉得,食堂外包可以换下,这
是。他知道。
这人爱吃酸。切番茄系,还有醋溜系,烤牛排也要挤整整半颗柠檬。
喜欢柑橘属水果,酸奶,喜欢抢他打游戏时嘴里含橙子味硬糖。
但程思稷胃不好,他早就不由着他。
所以打山药莴笋、土豆牛腩和碗鸡汤。转身回去之前,遥遥看到程思稷举着筷子,两只长腿在低矮餐桌下不太自在地折叠,竟被他看出几分可怜。
食堂正是人最多时候,熙熙攘攘簇在起,有穿卫衣、夹克,有穿队服,只有程思稷身高定西装,混在群年轻小孩儿里。不少人投来好奇目光,江新停浑身不自在,反观程思稷神态自若。
江新停恨他长相惹眼,风度矜贵,金孔雀似。在他人生有限阅历里,程思稷是他见过最具人格魅力人,他有种与生俱来掌控力,让你沉沦于他教导。他既不可违背,又极度温柔。
如今除去程思稷爱人身份,他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电竞选手,与他自然而然产生云泥之别。
当年和程思稷结婚,就有不少言论说,他沾程思稷光,他不以为意。直到后来他拼命练习,输他不敢说自己难受,因为别人会嘲讽他打不好也有程思稷托底;赢也不敢喜形于色,因为会被说是程思稷出得起价,捧得好。
他而再再而三地接受,程思稷光环遮盖他。
他又心软,转身加购道糖醋排骨,又从自助区拿两个橘子。
银色餐盘被重重剁在桌上,溅出去几滴汤汁,险些沾上程思稷衬衣衣袖,程思稷不以为意,扬扬眉,以示满意:“谢谢。”
夹块放进嘴里,程思稷没什表情,喉结滑动咽下去,又评价:“不太好吃。”
江新停提起眼皮,筷尖含在嘴里,弯起眉眼欣然提示:“程总要不还是去对面世贸天阶吃牛排。”
程思稷又夹筷,但不是从餐盘里,而是伸去江新停碗里夹块山药。
直到后来,如鲠在喉。
他现在生活不能说尽善尽美,但离开程思稷以后获得自由,已经足够令他满意。
然而时下这种瞩目重新唤起他对之前那段失败婚姻回忆,为不再让程思稷摆着大长腿显眼地跟在身后,江新停找个空桌让他坐下,等他打饭回来。
“你吃什?”江新停问。
“你知道喜欢吃什。”程思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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