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他
男人继续往前走,揣在口袋里手渐渐松开,被指甲掐出红印掌心阵阵地疼,也不知道是不是出血。
他不再叽叽喳喳,也不再念念叨叨,之后路都没怎说话。
脑子里被塞好多废料,来不及倾倒出去,就只能默默消化。
世上会有见钟情吗?会吧,至少对张好看脸会。
牛可清记得多年以前,曾经有张被光影映出脸,在他青春里留下过几秒痕迹。
“什意思?”牛可清揣在口袋里两只手不知不觉地握紧,他让自己尽量自然地问:“你……经常抱别人吗?”
“读大学时候,是话剧社,那时正排练个话剧,其中有幕是王子将公主抱起来。每天这练习,反反复复做这个公主抱动作,也就习惯。后来见你被砸晕,也没怎思考,下意识就把你给抱起来。”
“……王子和公主?”牛可清笑得无奈。他差点脱口而出,那你怎不干脆把给吻醒呢?
牛可清来兴致,继续追问:“欸,那天醒之后,只看到你留纸条,人却不见踪影,所以你是送去医务室后马上就走?”
“没,待十分钟。”
你眼睛很有辨识度,像办公室那个鱼缸里玻璃石,五块钱两颗。”
“.…”
叽叽喳喳,唠唠叨叨。
古伊弗宁:“”
“还有——”牛可清站住脚步,侧身看着他,语气不咸不淡地问:“当时为什是抱去医务室,而不是背去?”
可见钟情并且深爱多年故事,大概只存在于浪漫爱情小说里。而作为现实主义者,牛可清并不信奉那些所谓乌托邦。
心动过吗?
心动过,但也仅刹而已。
春风不留痕。
这些年来,他早就忘记那个蓝眼睛人,忘记那个他年少时曾为之心动刹人。
“十分钟你还记得挺清楚啊,”牛可清有点心灵受创,“这急,那天晚上有课?”
“不是,”虽然那已经是多年以前事,但古伊弗宁记得还挺清楚,因为——
“当晚约隔壁学校个零,第次开荤,所以那天对来说比较难忘。”
牛可清:“”
他有种说不出来酸涩感,初次遇见对方那天,竟是对方第次和别人上床那天。
“什?”古伊弗宁没反应过来。
“说是大学时候那件事,你把被砸晕公主抱去医务室,这件事害被同学嘲笑很久。”说起来,牛可清还有些怨。
“啊……你说这个。”
“男人之间很少公主抱吧?你背去话,至少你都会显得更男人点。”
古伊弗宁深深地回忆下当时心态,最后只得出三个字结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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