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据先行研究坦桑尼亚80%14岁至19岁女性和乌干达90%15岁至19岁女性都有这种经历。
交易性行为不仅包括“你请吃饭陪你上床作为回报”夜情还可能包括与给你打高分老师保持长期关系与暗示给你好处客户之间关系甚至包括缔结专属契约以换取生活保障情人关系。放在今天这些行为会被归入“有偿性骚扰”范畴但参与其中当事人不认为这是卖娼更不觉得是性骚扰她们似乎是心甘情愿投身其中。在非洲社会婚姻等于换取彩礼观念根深蒂固有偿性行为也得到社会和道德接受于是产生种价值观认为“以性行为换取财物是‘女性权利’”“男性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却不给她们财物就等于‘抢劫’”。甚至有人说“女性同意发生性行为却不换取财物是缺乏自尊表现”。交易性行为让从事这种行为女性体验到对性“自主感”以及对男性“掌控感”和“力量感”。
这并非心理错乱。位在京都研究艺妓美国女性人类学家②也发现艺妓有强烈自主意识。即使有靠山她们也不会“白白”委身于人。这种自尊心甚至转化成对有夫之妇优越感因为她们在经济上只能依赖丈夫。对这些女性来说“免费给人睡”才是贬低自身价值行为愚蠢至极。
们也不能采用东方人视角觉得“非洲就是这副样子”。意大利女性主义者乔凡娜·弗兰卡·德拉·科斯塔在《爱劳动》中指出娼妇尊严就在于“不白白让男人干”。与之形成鲜明对比是妻子性是无偿劳动得不到应有报酬。那篇论文还提到加纳女孩为攒钱参加周末闺蜜聚会而开展有偿性行为而从日本少女那里听到过如出辙事情。
非洲社会也深深卷入全球化浪潮下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看们可以说女性个人化程度提高毕竟交易性行为报酬是支付给女性本人而在过去结婚时收彩礼归女方亲属父亲所有。即使女性将报酬寄给在老家帮她照顾孩子父母这种交易也是在个人层面而非亲属层面发生。交易性行为不能被称为性骚扰或性,bao力因为在其中起作用是女性个人能动性而不是父母或家族把女儿送出去。但这就像福柯所说权力内化结果是让行为看似是自发而非强迫。这就好像尽管包办婚姻减少恋爱结婚增加婚姻市场上配对情况并没有任何变化对象不是父母选但当事人自己选伴侣和父母会选差不多。
加纳与日本不同在于交易性行为是否被社会和道德接受。非洲父母知道女儿在做什女儿也不隐瞒这似乎也不会成为她们婚姻或社会生活耻辱。既然如此那日本也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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