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得笔直,彼此相连,映成一朵莲花。深头发说,“那你照我们说的样子画下来哎,不过,要把中间那个多毛的傻逼去掉,个死胖子!”
刚开始画画的时候,难得拿到一张雪白的好纸,吓得不敢下手,反而是酱坛子上皱巴巴的包装纸画起来没有压力。颜料不全也没关系,用了半截的粉笔和炭条,蓝黑墨水可以稀疏出不同浓度的蓝来,喝剩的茶汁,红药水和紫药水都可以用来画画。
“那时候我们特别羡慕你,你随心所欲,画什么爸爸都把你往死里夸。我不管怎么画,在爸爸看来都不如你。”从父亲那里回去之后,大哥在北京给我打过好几个电话,跟我聊了很多画画上的事情,他说,在北京艺术圈,没人聊这个,大伙儿聊的都是买卖。
大哥一直对我很好,唯独那次涂了他的莫奈画册,跟我翻了脸,把我的调色盘撅了,扔到河里,偏偏老爸还凑热闹把我画的画贴在家里,也被他半夜里撕下来填了茅坑。老爸偏心眼儿,好几次哄我说,别看你大哥在美术学校里拔尖,你将来会比他走得更远。我竟然傻乎乎地信了,以为自己是难得一见的绘画奇才。事实证明,英雄也要靠时势,大哥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成功艺术家,在他们之前,十年的空白为后来者腾出了空间,而我在德国冷板凳一坐二十年,正好错过了中国这一轮经济腾飞周期。
在画画这件事上,父亲是我唯一的蒙师,也是他一路阻拦,不让我进入任何专业的美术学校。他觉得我画面里那些天马行空的自由感,一旦进入科班,就会被规范得干干净净。父亲告诉我,除非你出国,在西方美术院校,有自由艺术的学科。自由加艺术,这两个词听起来就让我神往。
八十年代我在电影制片厂当小青工,主要工作是搭个梯子爬到电影院外墙画海报,没有什么难度,九宫格子打上,就严格按剧照等比例放大,然后填刷广告色。有时候被群艺馆拉去画舞台背景,那就更加简单。因为工作关系,我看电影不要钱,经常拿个本子坐在电影院里,飞快地在黑暗里画分镜头速写,眼睛只管盯着屏幕,根本不看自己手中的笔。我业余画自己的怪画,已经声名在外。
大学里有两个学中文的美国留学生很喜欢来找我玩。丹尼尔长得很帅,浑身金色的汗毛像自带光芒,中文名字叫邓南。另一个大胡子西蒙斯,因为喜欢席慕蓉的诗,非要随了伊人的姓,给自己起了个娘娘腔的中文名,叫席慕思,听起来好像一坨床垫。他特意学了一句成语来形容自己的这种行为,说这就叫“嫁鸡随鸡”,把我们笑得够呛。邓南收藏了许多黑胶唱片,我们听音乐、喝酒。有时候我的画能换到几张外汇券,有时候是两包万宝路。作为回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