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在两名警察陪同下,铐着手铐,腰上系着绳索,前往拘留所。走过长长走廊,穿过像是拘留所出入口铁门后,两名警察在那里折返,把他交给叫“负责人”人看守。负责看守有五六个人,个个体格壮硕,宛如格
吼声刚落,修双手就被铐上。冰冷金属触感以及对遭到逮捕震惊,让修颤抖不已。
“什、什《枪械法》,不是违反《轻犯罪法》而已吗?”他以沙哑声音问道。
两名警察却别开视线避而不答。
“胡扯,你还不知道反省!”疑似刑警男人又吼道,修只好闭嘴。
接下来就像场噩梦。
说明后,晴香深深地叹口气,“不好意思,不能当你保证人。万被爸妈知道就惨。”
“没那夸张!”修转述警察说辞,“只是在回去时候过来接——”他才说到半,电话就断。
修后悔不该打这通电话,但已经太迟。他说没有人肯当他保证人,矮个子警察立刻露出怜悯笑容,站起来。很快,矮个子警察和个四十岁左右男人起回来。
男人进门,就以凶狠眼神瞪他,厉声怒骂:“喂,你知不知道自己干什好事!”
他副随时要扑上来样子,吓得修心脏都要缩起来。对方穿着便服,或许是个刑警,但看上去根本就是流氓。
修再次被搜身,连鞋子里面都不放过。他连签好几份文件,也按指纹,中途被带到别房间拍大头照,再用扫描机采双手指纹。当然,也被拍指着纸袋照片。修已经无力反抗。
更重要是,他对接下来发展不安到极点。他觉得他们不会放过自己,但警方也没闲到来管这种小事吧?他抱着丝期待,心想只要乖乖配合,定很快就会被释放。
然而,拍照时候,他问高个子警察,却得到这样回答:“虽然很同情你,不过你得在这里过夜。”
得知要被关在拘留所,修面色苍白。终于沦为罪犯。这样真实感涌上心头,连自己都觉得羞愧难当。好不容易领到薪水,只是想吃顿午饭,根本没料到会碰上这种事。
等到审讯结束,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
“随身携带小刀当然是犯罪啊!而且还居无定所,听说也没人要来接你?这种人还敢拒绝拍照!”
被不分青红皂白地怒骂,修觉得自己好像真做什坏事。
“对不起……”他小声道歉。
男人立刻用力地点点头:“好,逮捕。把手铐拿来。”
“啊?请等下!”修急忙抗议,但高个子警察把手铐交给男人。男人把抢过手铐,吼道:“平成××年十二月××日,下午两点四十四分,因违反《枪械法》逮捕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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