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府隶属于南直隶,范围与现在池州、铜陵二市相当,紧邻徽州府西侧。
詹宽为什选择池州府,而不是宁国府,这个史无明载。但从种种迹象推测,法椿应该是暗中使力气。
贿赂巡按是件高难度事,但也得看贿赂巡按做什。法椿没让詹宽枉法,只是让巡按大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出个法椿想要选择罢。这对詹宽来说,毫无成本与风险。
池州府对这个案子很重视,由知府侯缄亲自提吊人、卷,着个姓杨推官负责具体审理。
法椿在侯缄或者杨推官这里,也使大钱。这次法椿想明白,光靠规则内小聪明,是扳不回局面,还得花钱。毕竟在大明,银钱最能通神,这点连远在北京修道嘉靖皇帝都明白。
他们拿出来这300两是法椿给。
法椿也真是大手笔,抬手就扔进300两银子打水漂,再加上额外送他们六人酬劳以及收买其他排年,成本不低。
但这些银子花得相当值。
汪宁等六人家境般,不可能自己出50两白银,这些钱肯定是别人给。别人怎会无缘无故给你钱?定是要换你在官司上合作。那在官司上,谁最后得利?自然是罗显嘛。按这个思路想下去,简直不要太合情合理。
更狠是,汪宁提告,是罗显贿赂九个排年。他们六个现在已经把赃款交,那剩下三个人——李廷纲、胡通进、吴永升,也会被官府催缴赃款,可他们哪儿有啊,这不等于平白多50两债务吗?
接下来发生事情,没有人知道。
因为原本丢失……
是这样,这系列案子档案文书,收录在本叫《杨干院归结始末》书里。而
活该,谁让你们逃过劫,们却要挨板子。
搞定排年,法椿又以佛熙名义,派仁膏——就是先前跟罗时打架小和尚——去巡按察院告状,声称找到新证据,能霓、佛圆并非如两县判决时说那样病故,而是被罗显指使族人打死。凶手叫罗禄,杨干院已经掌握他“围捉吓骗银两、卷掳家财”证据。
证人不可靠,又冒出个凶手,法椿如此安排,等于是要彻底否定两县判决。只要这桩七合案子翻转过来,连带着罗氏祖坟祠堂也就能铲除。
此时已是嘉靖十年(1532年)二月,巡按察院里换新主人。新来巡按叫作詹宽,福建人。他不清楚之前系列纷争,只看到法椿、佛熙要翻案。
大明法律允许翻案,而且要求这种性质案子必须去异地审结。既然此前休宁、黟县两县判决是来自徽州府同知委托,那这个案子不能留在徽州。詹宽想想,决定把此案移交到池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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