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中?难道世界不止一个吗,每次诵念都要毁灭无数宇宙,舌头怎能受得了呢?“同性同体”,这几个神秘的大字要用拗口的希腊文绣在帐幕上,当心不要拼错了,落下一个字母,它就要压死太多的人……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信经形成的时期,我们一位祖先的故事。人们称他为托莱多的叙达修斯,说起来也是我们的同乡。圣哲罗姆《名人传》的某些抄本中,还能找到关于他的记述。他出身名门望族,家里出过几位议员,也已几代信奉基督教。他童年便被送往罗马,学习修辞、语法和演说术。叙达修斯以少年才华出名,写得一手好诗,滔滔雄辩也引人入胜,获得许多罗马人的仰慕。他们要么登门拜访,要么托人捎信,其中多是奉承客套之辞,也有少数愿意与他探讨学问、切磋诗艺的,却往往照搬古人,空泛浮夸,不堪卒读。其中只有一位通信者,行文沉稳,渊博而谦逊,叙达修斯只与他保持了真挚热情的书信往来。笔友自称爱梅卢斯,出身高卢①,也是来罗马求学的,看似也是基督徒贵族。两人少年胆大,常常设想一些新奇的问题,进行推测和争论。哲人辈出的罗马终究接纳了奴隶与穷人的宗教,两人都认为个中奥秘值得玩味。他们自问,荷马若生在犹太人中间,是否会以史诗的风格写下摩西五经;那么尤利西斯看到的或许不是着火的荆棘,而是燃烧的海水……爱梅卢斯提出,《约翰福音》的开头是最崇高的诗句,不亚于任何颂诗,作者应被视为伟大的诗人。他问,如果耶稣将教会传给这位约翰,而不是凡庸怯懦的彼得,世界将会怎样……
爱梅卢斯常常向他致歉,说自己羞涩讷言,面对面谈话往往词不达意,宁可诉诸笔端。叙达修斯爽快地把回复写成了一篇对书信的赞辞,说信也会讲话,只要有道路和信使,朋友之间尽可以忘情倾诉。那段日子,他反复读着哲人们对友谊的讨论,相信两人配得上称为真正的朋友:友谊不仅诞生在熟悉的人之间,人们完全可以凭借对遥远之人的仰慕,建立坚实的激情;不必区分友情与爱情,因为友谊是从爱这个词派生而来……直到有一天,他收到爱梅卢斯的简信,说自己不得不离开罗马返回高卢,恳求两人一聚。相见与告别的那天,罗马正值盛夏祭典,两人一眼就在人潮中认出了对方。爱梅卢斯想必有一副高卢人浅发淡眼的相貌。他们或许没有忘情畅谈,因为爱梅卢斯生性内向,也因为长篇大论在信中已写得够多。确认爱慕之情并无虚假,长长地互相拥抱,这就足够了。远处卡皮托利诺山顶传来了号角声,皇帝正给诗歌比赛的冠军戴上桂冠。他们相视一笑,都坚信只有对方配得上这个荣誉,甚至是比这更高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