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年里,我想的全是他,我忘记了夏天,也忘了冬天。他会带我去听演唱会,听我最喜欢的伊迪丝·派卡。我们不去舞厅,因为他不会跳舞。我们只是吻着对方,吻了又吻。他会叫我“我的小可爱”。还有我的生日,每次都是我的生日,很奇怪,重要的事情总是会发生在我生日的那一天,很难不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
那一天,我在大时钟下等他,我们约好五点见,但是他没有出现。等到六点时,我开始难过起来,穿过街,哭着走向公交车站。然后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就回头一看——他穿着制服和靴子,背着光向我快步跑来。猎装外套,水手衬衫,我最喜欢他这样
己生下来的孩子,我也无法多爱他一点。而他就在我眼前变成了一头怪物。
他们取走了他的甲状腺,所以他的循环系统会受到影响,他的鼻子开始歪向一边,变成之前的三倍大。他的眼睛也不一样了——看起来空洞无神,望向不同的方向。他的眼神也变了,我从没看过他这样的表情,好像他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有另一个人在他体内向外张望。然后他的一只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我害怕什么呢?我只害怕他看到自己的样子。他开始请求我,用手对我示意,要我拿镜子给他。我会跑到厨房,假装忘记这件事,或装作没听到,或找别的借口。我瞒了他两天。
第三天,他在笔记本上写着斗大的字,还有三个惊叹号:“把镜子拿来!”我们有笔记本、钢笔和铅笔,这是我们的沟通方式,因为他连轻声说话都没办法,他完全哑了。我跑到厨房,开始敲打锅碗瓢盆,假装没看到他写的字,假装我会错意了。他又写了一次:“把镜子拿来!”依然带着那些惊叹号。
我把镜子拿来了,我拿了最小的一个。他看了之后抱住头,不住地摇晃,在床上前后摇摆。
我开始恳求他:“等你好一点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别的村庄,去废弃的村庄。如果你不想住在有很多人的大城市,我们可以在那里买一栋房子住下来。我们两个人可以独自生活。”
我是认真的,我愿意跟他到天涯海角,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好。他是我在乎的一切,我是认真的。
不想谈的事情,我也不会记得。发生了很多事。我看得很远,也许比死亡还要远。(停了下来)
认识他的时候我才十六岁,他比我大七岁。我们约会了两年。我很喜欢明斯克邮局总局附近的环境,尤其是沃罗达科佛街,我们会相约在大时钟下见面。
我住在环境最差的工业区,我搭的五号公交车不会停在邮局总局,而是会停在后面一点的童装店。我每次都会迟到一点点,这样才能从公交车上看到他在等我,然后我会想:在等我的他是多么英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