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而永远地趴在那片海盗拉乌塞·布尔邦用自己血浇灌过松软金色沙滩上呢。怎能想到呢,你们想想吧,,跟华雷斯总统样,手指从未碰过短枪、长枪,甚至都没有摸过剥橘子用水果刀。起初只不过是个诗人,写诗歌颂格雷罗树林、杜兰戈山峦和金塔纳罗奥丛莽。在首都,学会代写书信,就是在广场门洞里摆上蓝面桌子替那些不识字人写信。在那儿,每天从上午十点到晚上八点,写过成千上万封信,有表白和倾吐情爱,有发泄仇恨和怨怒,有问病、致哀,有写给律师和参议员、教区神父和市长。应付得很好,不只是因为善于随机应变,还因为父亲,除对文字痴迷和那套银铸字母外,还有个写有诸如“尊贵先生”“敬爱先生”或“您忠诚虔敬奴仆”之类客套、礼貌话本子和个记满可供挑选向恋人、情种和浪荡公子们推荐以对他们意中人、妻子或母亲大人表白他们心多冷、时事看起来多阴暗时用、充满诗意词句本子。此外,要是碰到黄昏时分,还得多收几个润笔钱呢。当诗人以后又在《科学杂志》上读到唐·马努埃尔·帕依诺24连载小说《魔鬼领带卡子》,于是就心向往着能写部小说,那个装着铅字、刷笔和印好招贴箱子里就有部,不过知道那部书永远也收不尾,因为这个人总是把想写东西写出来就再也没有兴趣,与此同时,却又对不知何时才能动手写东西感起兴趣来,这还不说,在瓜伊马斯湾出那件事情又让把那部小说大半稿子给弄没。总而言之,写小说,确切地说是写不成小说,又使当起记者,这倒也并非偶然,而是事出有因,父亲如果还在话,他肯定会这说,因为,在写传单和文章时候,总是想说什就说什,而且立即说出来。当然,这记者也没当很久,因为,把文章寄到报社去,但却看不见登出来,所以也就烦。猜想他们是出于妒忌才不肯登文章,因为文章字体漂亮、文理独到。这得感谢上帝,确切地说是得感谢父亲。在此期间,作为凡人,为生活,什活都干过。擅长绘画,于是就将这同对文字偏爱结合在起,制作广告和招牌。你们如果有机会到科科斯佩拉,那是老家索诺拉州个小镇,说不定会看到有家名字叫作“坚实”小酒店,那店名就是给绘制,那配有银色螺纹粗红字体是选定,就应该是那样,像店名所表白,让切都给人以坚实感觉。不仅仅是索诺拉州,全国十九个州里几乎没有个州,先生们,没有由用红色或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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