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四叔有什么难事了。没有难事他不会直到那个时候还不走,因为婚礼必须是要在上午十二点以前结尾的
不回去,妻子、父母的电报和来信,会三番五次地被投递员大唤着你的名字送到你的门口。
“”的岁月既不是“日子”,也不是“生活”。既有日子中充足的疲惫和烦恼,又有生活中时闪时现的快乐和幸福。今天,说起“”,仿佛是在说一个早已过时乃至死去的风俗名称般,仿佛要研究某处方言中的一个单词或名词。可在那年月,“”是全国各个城市、工厂、机关的一个群体和阶层,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与命运。他们最大的人生特点是,上班了兢兢业业,唯恐工作不慎丢掉自己的饭碗或身份;农忙了必须回家,回家后备受尊敬却又不得不掏力流汗,恨不得休假一个月,把一年的农活全都压缩进一个月里劳作掉。还有一点不能不说的,就是“”们在厂里下班后,可以物以类聚地邀在一块喝些酒,品尝一下在乡村无法品尝的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我四叔就是这样爱上了酒。
他们厂里“”的人,似乎都喝酒,宛若不喝一些酒,就冤枉了他们的人生一样。自己喝,也邀到一块喝。终于就在他们的喝酒中,让我发现了他们的一些生活真相了——他们是些兼顾了城市、乡村双重烦恼的单身汉。因为这烦恼,就有闲便聚着,有菜即喝着。抢得了喝酒的机会,就必然会如同在车间工作一样,准时到场,畅饮畅言,划拳行令,直到有个“”的工人喝醉或喝倒。
好在我四叔爱喝却不是有瘾的,很少有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事。不过他爱喝,却也是果真和事实。在我到四叔身边打工的半年后,有一次,他们车间的一个工人的弟弟要结婚。因为这工人虽是“”,家里却是新乡郊区的,离水泥厂子并不远,也就很早便通知同事们那天都去参加婚礼,都到他的老家喝酒去。
四叔便早早做着准备了。为了随礼,一个月前就到市里去给人家买了一床羊绒毯。为了显着大方,半月前他把自己节约的厂里发的线手套,拆成线团到厂门口的一家商店换了有许多镂空图案的餐桌布。剩下的事,就是等到两周后的周日里,骑着自行车到几十里外参加婚礼喝酒了。
到了人家婚礼的那个星期天,一早儿,“”的同事们就相邀出门了,个个穿得整洁鲜华,精神焕发,把自己的或借来的自行车擦得锃光瓦亮,浩浩荡荡,仿佛是他们自己结婚一样。
然而到了大队人马出发时,我四叔没有随着队伍去,他说有点事儿让同事们先走一步。
到了上午十点时,四叔还没去。
到了十点半,四叔出来到门口看看天,这儿摸一摸,那儿站一站,仍然磨蹭在自己宿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