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次午饭,有时还会更频繁,不过当然是由盛德来买单。慢慢地,们对彼此有更多解。他知道和父母住在起,在哈佛法学院最快乐回忆是在学校法律援助所工作时光。知道他能轻松啃下大部头政治哲学著作,好像那是沙滩休闲读物。知道他父亲在肯尼亚遭遇车祸去世,他后来去过那里次,想要更多地解那个男人。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周末会长跑,谈起在瓦胡岛[2]朋友和家人会怀旧。知道他过去有很多女朋友,但现在是单身。
最后这点,想可以帮他改变。在芝加哥生活圈子里有堆事业有成单身黑人女性。虽然工作时间很长,但依然喜欢社交。朋友有盛德同事,有高中同学,有在工作中结交,还有通过克雷格认识。克雷格刚刚结婚,当时在芝加哥家投资银行工作。们那个圈子有男有女,充满活力。有机会大家就在市区酒吧聚会,周末还会约在起吃大餐,聊天叙旧,消磨掉很多时间。在法学院时交过几个男朋友,回到芝加哥后还没遇到合适,而且也没什兴趣。已经跟所有潜在追求者宣布,要把事业放在第位。不过,倒是有很多女性朋友在寻找约会对象。
初夏个傍晚,带着贝拉克到市区家酒吧放松下。那里是黑人职场人士每月次私人聚会场所,经常和朋友约在那里见面。注意到贝拉克换下上班衣服,穿着件白色亚麻西装夹克,就像是直接从《迈阿密风云》剧组服装间里拿出来样。哈,好吧。
无可辩驳是,虽然贝拉克穿衣品位有点儿问题,但他依然很抢手。他英俊、稳重、成功,他健壮、有趣、和善。你还能要求什呢?趾高气扬地进入酒吧,确信在为所有人—他和在场所有女士—做件好事。眨眼工夫,他就被个熟人锁定,她是位在金融行业身居要职漂亮女士。能看出来,她和贝拉克聊天时马上就活跃起来。对事情进展很满意,给自己点杯喝,就去找别熟人聊天。
二十分钟后,在房间另边看见贝拉克。他还在跟那位女士聊天,不过主要是那位女士在说话,而且看起来丝毫没有要结束意思。他给个眼神,暗示去救他。但他是个成年人,让他自己救自己。
“你知道她问什吗?”他第二天到办公室时说,依然有点儿不敢相信,“她问是否愿意去骑马。”他说他们还谈各自喜欢电影,但是话不投机。
贝拉克太过理智,可能很多人受不。(事实上,和朋友再见面时对方就是这评价他。)他不是那种喜欢在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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