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怎么能谴责我的行为“违反了阿尔斯通的政策与价值观”呢?我是否应该提醒他们,在阿尔斯通的这些年里,我一直都严格按照领导规定的流程做事,不逾矩,也不取巧。
同样骇人听闻的是,按照他们的说法,我过去“没有履行正直、诚实、忠诚的义务”,难道是我决定聘请中间人吗?难道是我基于保密考虑,决定利用我们的瑞士子公司来和全球的中间人签订合同吗?难道是我决定支付贿赂款吗?或者是我建立了国际关系部、合规部、中间人选拔程序等这些组织结构吗?显然不是。恰恰相反,我和每一个与我职务类似的管理人员一样,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此外,在过去的10年里,阿尔斯通及其子公司曾在十几个国家因腐败或涉嫌腐败被起诉、判罚。这份名单上有墨西哥、巴西、印度、突尼斯,还有意大利、英国和瑞士,乃至波兰、立陶宛、匈牙利,甚至拉脱维亚。阿尔斯通的两个子公司也被世界银行盯上了。2012年,世界银行把它们列入了赞比亚水电大坝贿赂案的黑名单。这些导致公司被起诉或判刑的合同,我一个都没有参与,而阿尔斯通竟然敢污蔑我损害了公司形象,真是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塔拉罕事件当时的合规部主管布鲁诺·凯林同时也是阿尔斯通瑞士子公司普罗姆的法律代表,绝大多数中间人合同都是通过这家瑞士影子公司签订的。凯林在2008年同样被瑞士警方逮捕,在狱中待了40多天。而阿尔斯通在2011年同意向瑞士z.府支付数千万欧元的罚款以撤销起诉。
现实是残酷的:公司内部存在大规模的腐败,涉及各大洲。
公司的领导层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这些情况,不需要等到我认罪,阿尔斯通的名誉就已经受损了。简单来说,如今,他们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到,掉进陷阱。美国人的报复手段可比世界银行、拉脱维亚或瑞士的检察机关厉害多了。
所以,在巴黎,他们决定丢卒保车。他们在拒绝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合作的3年之后,不再犹豫不决,试图向美国司法部证明他们的“诚意”。他们想向美国表明,他们甚至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而那个“牺牲者”就是我!
克拉拉在收到解雇我的邮件后,决定去向柏珂龙当面表示拒绝。柏珂龙(现在是我的前老板)答应了见她,却在最后一刻取消了会面。于是克拉拉给他写了一封邮件,也抄送了我。
克拉拉描述了最近几周我在看守所的艰难生活:“弗雷德的身体和心灵承受着巨大的打击。他目睹了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发生在他生活里的事情:他隔壁牢房中的一名囚犯被强*,有囚犯在食物中藏上锋利的玻璃碎片企图谋杀他人,有一名囚犯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