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哪个判例中它获得五票?”
“……很抱歉,”塔特尔纠正自己,“正是在‘回忆录案’中它获得五票。”
怀特法官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塔特尔回答惹恼他。虽然60年代中期,确实有五名法官在“回忆录案”中允许描写芬妮·希尔小说合法化,但当时确实也只有三名法官,同意那份观点不统意见书中所使用特定语言——甚至在八年以后今天,怀特法官(之前是反对这本书)似乎仍旧对那次结果耿耿于怀;他以清晰硬冷语调提醒塔特尔,“回忆录案”“并没有获得五票”。
“认为它获得五票原因是,”塔特尔执意解释道,怀特嘴唇绷紧,“有两名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这本书都应受宪法保护,有三名法官认为,除非能证明这本书‘全然没有可取社会价值’,否则它应该受到宪法保护……”
“但是事实仍旧是,”怀特说,俯视着塔特尔,“从来没有个时刻有五名最高法院法官同意那条评价准则。”塔特尔沉默时候,斯坦利·弗莱什曼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怀特法官展现出来冷酷性格。此前弗莱什曼认为,自己颇有机会使怀特转而支持哈姆林,但是现在他看出来,唯希望只在刘易斯·鲍威尔法官身上,那
,补充道,“……(法规准则)是否足够明确,还是过于隐晦使得们只能臆测?”
“认为,”塔特尔回答说,“这是很明显,法官先生,对*秽定义并不像关于其他罪行法规那清晰明确……”
“在这项联邦法规下,”道格拉斯推理道,“……从纽约州邮寄材料可以是无罪,但是在加利福尼亚州接收和销售这些材料可以是项罪行——对吗?”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塔特尔说:“们可以推测这样情形。但同时,在材料被散发、罪行被犯下地点下达有罪判决也是有可能。”
“塔特尔先生,”首席法官伯格补充道,似乎想要帮助澄清反*秽法案变幻莫测性质,如果不是为这种性质辩护话,“最高法院在过去15年间对*秽至少有三种不同定义——改变这些定义并不是什新鲜事,不是吗?……从罗思判决到雅各布斯判决到其他判决路下来,这是场g,m……”
“这是种持续不断努力,”塔特尔同意,“来尝试制定可操作准则……”
“塔特尔先生,”拜伦·怀特法官问,“你指出在米勒判决之前,有第三条评价准则,即材料需要‘全然没有可取社会价值’——你所凭借是哪些判例?”
“凭借是‘回忆录诉马萨诸塞州案’。”
“该评价准则在此案中获得几票?”
“获得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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