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斯随即让搬到圣詹姆斯区D大街所私人寓所里,寓所共两间房间,二楼还有个盥洗室,家具都是现成,租金每星期半个畿尼。他花些时间才找到这房子,与旅店相比,现在他可以更频繁地往这儿来。对先前那个秘密地方还有点舍不得,因为在那儿,第次委身于查尔斯,将珍宝交付与他,而已永远失去这珍宝。鉴于此,这房间于是心爱地方。店主倒没什可抱怨,只是查尔斯出手阔绰,失们这样主顾未免有些可惜。
到们新居所,尽管租金不便宜,房间却很普通,记得自己当时觉得这房子很好。哪怕查尔斯把带到地牢,只要有他在,那里就不啻于凡尔赛宫。
房东琼斯太太在们寓所欢迎们,她很健谈,向们介绍这房子种种便利之处——她自己侍女会服侍们,房间设施很好,房间楼住着位大使馆外交官和他夫人,看上去很和善……诸如此类。虚荣心让兴奋得脸红红,她恭维话对个像这般处境姑娘来说实在中听。由于查尔斯先见之明,穿着已经不像出逃时那花枝招展,他还介绍是他妻子,们秘密结婚,不能让他朋友知道这事(老掉牙故事)。敢说,对于个如此精明老成妇人,这番话简直是鬼扯。不过她对此无动于衷——很少有人比她更无所顾忌,她唯想法就是把房间租出去——至于真相,绝不会让她大惊小怪,更不会黄她好买卖。
会对她和她经历做番描述,好让你知道后面她为什那样算计。
她大概四十六岁,高高瘦瘦,头红发,是那种你随处可见平常相貌,并不引人注目。她年轻时跟过位先生,考虑到他们女儿,那人去世后留给她每年四十磅赡养费。她却在女儿十七岁时把她卖给个男人,并没卖得几个钱。后来那先生出使海外,把她女儿也随行带走。他待这女孩极为和善,据说已经秘密和她结婚。但他直不许她和母亲书信来往,因为她母亲如此丧尽为人母天性,甚至于卑鄙到出卖自己亲骨肉地步。而她既没这天性,除贪财以外,也没有任何感情,因此并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只是由于这项买卖,这母亲失去其后搜刮财物机会,且从女儿身上再得不到好处。她为人正是如此,对余事都漠不关心,只想尽办法敛财。于是她私底下干上种老鸨勾当,她端庄正派外表倒是合适干这个,有时她就打着做媒幌子交易。简言之,只要为钱,她无所不做,而且路子很广,不但自己做生意,也替别人拉皮条,私底下替人典当,另外还做着些其它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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