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是一个幼稚的过失。然而,从我来到这儿以后,情况非但一点也没有改善,我还发现这个孩子越来越陷入一种有害的忧郁之中。我真担心她的身体会垮掉。特别是近几天来,她的变化相当明显。尤其是昨天,她叫我大吃一惊,这儿的每个人都为她深感不安。
还有一点表明她有多么伤感,我看到她打算克服对我一贯怀有的那种胆怯的态度。昨天上午,我只问了一句她是不是病了,她就扑到我的怀里,呜呜咽咽地哭起来,对我说她是多么可怜。我无法向您表达她使我感到的痛苦;我的眼泪马上涌了出来,我连忙转过头去,好不让她看见。亏得我行事慎重,没有再对她提出任何问题,她也不敢再对我说些什么。可是相当明显,在折磨她的仍是那种不幸的爱情。
要是这种情况延续下去,我该怎么办呢?我要给我的孩子造成不幸吗?我能用心灵的最可贵的两种品质:同情和坚贞去反对她吗?我做她的母亲就为了这个目的吗?就算我遏制了那种我们希望儿女幸福的十分自然的感情,就算我把那种相反在我看来是我们最重要、最神圣的义务看成意志薄弱的表示,假如我逼迫她作出选择,难道我不要对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幸后果负责吗?把女儿置于犯罪和苦难之间,我就这样行使母亲的权利吗?
我的朋友,我不会效法我一贯指责的那种做法。无疑,我曾试图为女儿作出选择;我只是想凭我的经验去帮助她。这并不是行使什么权利,只是履行职责而已。如果我无视她的爱情,事先既没能加以阻止,而她跟我又都不知道这种爱情的程度如何,究竟能持续多长时间,就安排她的终身大事,那相反才是违背我的职责。不,我不能容忍她嫁的是一个人,而爱的却是另一个人。我宁愿我的权威受到影响,也不愿她的德行遭受玷污。
因此,我相信我会作出最明智的决定,收回我答应德·热尔库尔先生的婚约。理由您在上面已经看到了。我觉得这些理由应当压倒我的承诺。我还要再说一句:在目前的情况下,履行我的诺言实际上就是违背我的诺言。说到底,就算我有义务不把女儿的秘密告诉德·热尔库尔先生,至少我也有义务不听任他懵然无知,而且也有义务为他去做他知道了实情大概也会去做的一切。他信赖我的诚意,我能反过来对他不守信义吗?他选择我做他的岳母,使我很有面子,我能在他给未来的儿女挑选母亲时反过来欺骗他吗?这些确确实实、无法回避的考虑使我深为不安,我都无法向您描述这种不安的心情。
我比较了两种情形:一种是上面的考虑使我担心会出现的种种不幸,另一种则是我的女儿和她真心选择的丈夫生活得很幸福;在她看来,履行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