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客酬唱,吸引传统文人学士为她们赋诗填词,百般颂赞,后代传为美谈。
这样文人诗酒之会,也不是光在古代。在新文化时期中国社会,旧传统与新习惯并行二十多年,虽然互存敌意,但也不能抹杀对方存在,老派“才子佳人”聚会并不罕见。以此为参照背景,像陆小曼那样“新女性”——长得漂亮,衣着入时,善于唱歌跳舞,在社交场合和名人雅士周旋——除她们家里有钱、念过洋书以外,她起实际作用和传统名妓有什本质上分别呢?
很可惜,这个值得深思问题,对当时上流社会新派文化人并没有吸引力。他们太热爱“新女性”那副招牌,也太介意新文化和旧文化之间鸿沟,以致没有谁愿意探讨当时男女社交深层结构。正因如此,徐志摩虽然是个新派文化人,但他遇上风头正盛陆小曼,也就没想过她是哪类“新女性”。
其实,二人在热恋时,陆小曼就曾对徐志摩这样描写自己:
在城里每天沉醉在游戏场中,戏院里,同跳舞场里,倒还能暂时忘记自己,随着歌声舞影去附和;这次在清静山中……反激起心头悲恨。
陆小曼要表达是她对恋人思念,但却不经意描绘出像她这样大都会摩登女性平常日程。在这本书中写到与她同辈女子之中,没有另个人会选择如此过日子,因为她们是另种“新女性”。
最后值得提是,大家现在看到陆小曼在北京再婚照片,她身穿白婚纱,行是“文明礼”;但她婚后与徐志摩回乡,却要求徐家派出六人抬大红花轿去迎接她进家门。如此来,懂得老规矩人自然要怪她失礼(毕竟她和徐志摩都是再婚),讲究新典范代又要瞧不起这种封建派头。也许这最能显示像陆小曼那种背景女性,往往陷进尴尬文化处境而不自知,因而也不能自拔。
陆徐之恋
陆小曼和徐志摩两人相遇,其实也是当年上流社会写照:陆小曼过惯“舞池歌榭”生活,而丈夫王赓性格和她背道而驰,热衷工作,也常常需要到外地公干,后来更被派往东三省任职;陆小曼不愿放弃北京生活,不肯同行。徐志摩与王赓都是梁启超门生,算是熟识朋友,因此与陆小曼有接触机会,两人坠入爱河。
假如要问他们看中对方什,读者可能认为迂得厉害,恋爱嘛,是很个人、很主观事。不过,如果硬要客观起来,也不是完全说不出原因。先看徐志摩,他硬拼着离婚,惹来父亲大怒,却未能赢得林徽音。们知道失恋会引起种反弹作用(rebound),有点像遇溺人伸手去抓救生圈,而他遇上陆小曼,又是个易于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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